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海富阀门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13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fz001)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喜钰顺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13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青岛柳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凯瑞达铸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282民初113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史英杰与被申请人史修伟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于2017年3月20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本院于2018年3月20日作出(2017)鲁0282民特4号民事判决,宣告史修伟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新华、王忠森、王忠林、矫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环秀支行新府分理处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盛美秀:本院受理原告郭广远与被告孙心淑、盛美芳、盛美秀及第三人即墨市蓝村镇蓝村二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7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鲁冠军: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泰能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陈永龙、李真理: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东明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以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管振呈:本院受理原告黄崇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102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北京和达创建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兰克庭诉你与北京和达创建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胡绪超、王梅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汇融金服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282民初132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连生、尹付秀:本院受理原告姜功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76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李刚、段媛媛:本院受理原告李祥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7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孙邦君:本院受理原告吕良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93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明明:本院受理原告潘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82民初80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迟泽茂:本院受理原告沈家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王立朋:本院受理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崔委、郭光明:本院受理刘天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高翠兰: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五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刘超、青岛百汇信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徐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超、青岛聚德鑫投资有限公司:徐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7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为30300051/24549590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3月5日判决:一、宣告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30300051/24549590,出票人青岛宇恒电器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11月14日,汇票到期日2018年2月14日,出票金额92 134元,收款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付款行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分行本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有权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林拾陆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本院受理原告纪绥尚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款;2、被告支付原告约定的分红及逾期付款期间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瑞: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郝治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伟、于秀: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秦燕礼、秦国云、秦菊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62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焦振山、邵帅、焦选亭、于希贞、崔奎洪、周秋华、青岛宏鑫祥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双景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45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沈银星、郑光雄、江刚世: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莱芜行健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银星、郑光雄、江刚世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8)鲁0202执15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沈银星、郑光雄名下位于即墨市永合花园31号楼2-201户房产;二、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8)第03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159.6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春静、郭峰: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莱芜行健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春静、郭峰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8)鲁0202执161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执行人王春静名下位于即墨市永合硕丰苑三期5号楼1单元202户房产;二、青岛天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天荣房评字(2018)第03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该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97.86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表明需要书面答复还是出庭质询。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盾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尤学中、李默莲、尤晓明、赵汝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9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55000美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并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日鸽、陈金华、林玉、蔡仕童、青岛真信达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尚视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4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419985.68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并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和其他主张权利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綦文婷、尹辛、尹世琴、辛向阳: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202民初561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偿还贷款本金1330.08元及利息411.37元、律师费2600。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瑞星海藻工业有限公司、青岛汇科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青岛市起点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青岛风河伟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爱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汇宇农业科技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汇宇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政、卜瑕、青岛御风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铭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汇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7)鲁0202民初3136号民事判决书。青岛市汇宇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王广文、被告王伟芳:本院受理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黄荣华、王泉、廉法吉: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向原告支付本金、利息;2、判令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郑州市管城区张璐洁具电器商行、青岛世纪欧派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康帅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停止销售标有“青岛世纪欧派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欧派”、“青岛世纪欧派”等字样涉案燃气灶行为,并立即停止在店内装潢、名片等商业宣传活动中标注使用“欧派”、“青岛世纪欧派”字样;2、判令被告二、三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有“青岛世纪欧派电器有限公司”、“有家有爱有欧派”、“青岛世纪欧派”等字样的涉案燃气灶行为;3、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欧派”字样;4、判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人民币20万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燕杰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久玉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新经济广告有限公司、青岛爱都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秋实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海:本院受理原告付洪林与被告徐海、郭艳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16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徐海:本院受理原告张素会与被告徐海、郭艳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1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邢子刚、徐丽娜:本院受理原告刘文华与被告邢子刚、徐丽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3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窦金国、衣光莹: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与被告窦金国、衣光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42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志伟:本院受理(2018)鲁0211民初243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志伟:本院受理(2018)鲁0211民初245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峰:本院受理的原告万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4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定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35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信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晨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黄商初字第22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建国: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谷林:本院受理原告薛忠和与被告辛雨、常洪艳、常亮、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金月宝: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敏诉被告金月宝、庄玉荣、孟广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临沂天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兰陵县富仓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胡海波、陈立华、李付贵:本院受理山东谷丰汇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金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乐克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金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1民初14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薛桂春:本院受理原告侯连香诉被告薛桂春、石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隐珠法庭开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坤: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徐福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1民初8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江路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青岛福金汇通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梅轩诉你公司及青岛齐鲁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1民初12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保税区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鹏飞: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立峰、朱曼、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何波、张芙蓉、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郭加发、周家红、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春华、蒋密、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征、方顺华、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德波、焦群、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陈华臻、吴艳娇、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兆伟、李敏、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李若邦、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西平、张晓莎、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秦桂花、田高明、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业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张增才、张超: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高阳、陈文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逄鑫涛、董梅、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玉青、王同菊、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吕永宾、李秀华、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新刚、汪艳、青岛海卓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王又刚、苏瑞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朱文东、吕海燕: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刘卫杰、山东京华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孙晓燕、孙明健: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栾爱芝、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任志: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马鑫、马德胜、张艳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6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赵忠宝: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找到你的确切下落,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8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赵忠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21913.84元、逾期保费3281.64元及违约金(以21913.84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年24% 计算);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096元,由被告赵忠宝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阴县人民法院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李良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3民初68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丁为英、乔联合:本院受理原告张丽霞诉被告丁为英、乔联合、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民初67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丁为英偿还原告张丽霞借款本金474000元;二、被告丁为英支付原告张丽霞借款利息,以474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25日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 计算;三、被告丁为英赔偿原告张丽霞律师代理费损失6000元;以上一、二、三条所判款项,均限被告丁为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四、驳回原告张丽霞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00元,财产保全费342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丁为英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奎元、安秀兰、陈昭久、田国良、江峰、马修常: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才与被上诉人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终11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霞、魏忠义:本院受理的2017鲁0103民初683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8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入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以良、班凤香、钟京成、宋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石方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182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又民法院 范恩军、洪梅、山东志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解放路支行诉被告范恩军、洪梅、山东志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原告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黄永鑫:本院受理原告刘畅诉你、张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仇道凯、樊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仇道凯、樊青、纪荣桓、薛中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黄永鑫:本院受理原告赵珊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黄永鑫:本院受理原告崔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黄永鑫:本院受理原告魏京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黄永鑫:本院受理原告岳昆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朱连成、孙玉莲、信兆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告朱连成、孙玉莲、信兆亮、王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芝玲、李红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博山区支行与被告张芝玲、李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304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小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王建萍、济南瀛娘化工有限公司、滨州光武助剂有限公司、张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诉你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4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延坊:本院受理陈长森申请执行本院(2017)鲁0102初字第81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历执字第91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执行通知书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吕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80936.7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6267.02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87203.75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11月24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丽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29392.44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1832.99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31225.43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5月24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姚传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5623.36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2108.93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7732.29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12月5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于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49128.8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6008.53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55137.38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5年7月15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张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4758.13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2913.95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7672.08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8月25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19204.35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2908.18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22112.53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8月22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刘珊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32455.31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2652.36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35107.67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10月10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王国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1.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代偿款33757.09元;2.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保费1892元;3.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以35649.09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千分之一,自2016年2月14日起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违约金。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其勇: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24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主要内容:一、被告孙其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12612.39元;二、被告孙其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保费1444元;三、被告孙其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2612.39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日千分之一计算)。案件受理费364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孙其勇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阴县人民法院 田洪明、范生花、朱立军、张磊、李令涛、苗贵婷、李明山、张明英、田延勇、尹传玲、刘洪建: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田洪明、范生花、朱立军、张磊、李令涛、苗贵婷、李明山、张明英、田延勇、尹传玲、刘洪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姜振星、李明华、姜长新、王桂荣、姜长文、尹红芝、苏宝才、韩福英、李明营、王洪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被告姜振星、李明华、姜长新、王桂荣、姜长文、尹红芝、苏宝才、韩福英、李明营、王洪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杨春民、崔艳华、杨春科、谭京菊: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郭剑英、郭炳友、郭玲玉: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70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巩志毅: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7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德锡、王晓梅:本院受理原告威海诚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民初67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文河、王海美: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945号原告徐建贵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马进: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民初2701号原告张明军诉你们头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追加被告申请书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财、刘亮:本院受理(2017)鲁0103民初4943号原告何锐诉王庆财、刘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南楼)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井垒、蒋兴平、张新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民信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78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二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柴宏成:本院受理原告杜玉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103民初7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上述举证期届满后第二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苗成海、程金枝:本院受理原告济南鑫得丰润滑油有限责任公司、苏保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和原告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宜兴市富丽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1727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二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宜兴市富丽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工程款1278178.37元;二、原告宜兴市富丽华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债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如果被告山东丁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广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绿地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武广玲(370104195810180320)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刘杰(37010319751123201)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增科、于宗英、徐茂芳、龚建华、高峰、逄文钰、高燕、郝世栋: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增科(37028419800927121X)、于宗英(37028419800823082X)、徐茂芳、龚建华、高峰、逄文钰、高燕(37028419831006042X)、郝世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四楼第二十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鼎燚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于振友、王希春、于百川:本院受理原告黄晓艳、于子烁与被告山东鼎燚 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于振友、王希春、于百川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小阿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滕州美铭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万福龙、李凤连、万圣:本院受理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小阿龙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滕州美铭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万福龙、李凤连、万圣:本院受理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邹平东日砖业有限公司、邹平县银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力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夏春光、李秀华:本院受理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3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世纪嘉和工贸有限公司、济南倍力粉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坤利镒和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鑫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迟滨利、巩英、宋蕾、迟金利:本院受理原告张锐与你们借款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191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天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宁维维、史作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智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姜美辰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91民初2487号民事裁定书。姜美辰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建利:本院受理原告胡黄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4民初4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黄建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胡黄根借款本金9000元。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孙淼: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43号原告郑元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宝剑、张永娟、徐宝静、焦方生、济南新能热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徐宝英、李涛: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111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何必华、庄友瑞、蔡祈敢、淄博春申陶瓷科技城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03 民初1794号,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六里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达因重工机床有限公司、张客客、侯静: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301号,原告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命祥:我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与你及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财产损失限额内支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车辆维修费2000元。二、被告赵命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车辆维修费22000元。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被告赵命祥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民初64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乃霞: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74698.15元、零售利息7758.53元、分期手续费3940.61元、违约金8708.38元,合计95105.67元(截至2017年11月7日),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7月19日11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王秀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73901.46元、零售利息4456.31元、分期手续费2870.49元、违约金2080.21元,合计83308.47元(截至2017年11月20日),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7月13日11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银海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娜、胡克春、张作华、张卓民、张锋、王营营、袁吉岱、康静: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初1689号一案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玉敏、李登瑞、崔吉兰、任克新:本院受理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诉被上诉人李殿杰、李艳梅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撤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6)鲁0112民初1909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赵玉敏、李登瑞、崔吉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各自继承李殿荣遗产的范围内偿还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借款本金177487.44元及利息(利息计至2012年1月21日为54955.06元,嗣后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另行计付);三、被上诉人赵玉敏、李登瑞、崔吉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各自继承李殿荣遗产的范围内赔偿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律师代理费损失5000元;四、驳回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其他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4786元,均由上诉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民终82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丽、张卓民:本院受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102民初6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单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38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2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36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1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李庆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28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庞计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30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31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3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桂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46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刘金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327号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临沂鼎鑫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于博与被告山东华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中,经原告申请,本院追加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因你公司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6868号案参加诉讼通知书、诉状副本(主要诉讼请求:立即停止对原告购买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鼎鑫家园4号楼1单元402室房屋的强制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判决确认上述房屋归原告所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雪芹:本院受理原告徐敏荣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302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机关民事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许艾志、公维蕊:关于曲秀娟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本院已立案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技术室委托山东坤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许艾志、公维蕊共有的位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办事处前岗头居委0042号1号楼101、2号楼101的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476716元。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山东坤源估字(2018)第1087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和(2018)鲁1302执895号拍卖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拍卖该财产以清偿债务。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玲芳、王新昌、战红丽: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河东区东昊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0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银雀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丁亚文、苗晓伟、尹世恒、王明川、尹彦龙诉你民间借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尹世国:本院受理原告秦绪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浩:本院受理原告张海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奎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泽盛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泽盛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海西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振庆、袁娟、盖云华、山东三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韦友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传花:本院受理刘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可名:本院受理李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可名:本院受理肖光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李可名:本院受理陈同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张冬冬:本院已受理原告林明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鲁1121民初80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4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洪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祝照勋:本院受理五莲县福盛棉纺织厂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121民初29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邱询宾:本院受理邱玉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4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市北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费守华:本院受理日照市瑞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37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市北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费守华:本院受理宋云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1民初3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市北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五莲县人民法院 刘洪志:本院受理东营尚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2018)鲁0523民初1074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李云双、青州市永旺保温材料经销处:本院受理原告崔志杰诉被告李云双、青州市永旺保温材料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14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润投资有限公司、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冬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利津县通润投资有限公司、利津县通利电子有限公司、东营三和油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志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22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利津县人民法院 被告东营信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信义集团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杜东升、郭秀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初2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东营信义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信义集团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杜东升、郭秀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初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告山东贝斯特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张相忠、隋玉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5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少审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周南、孙连风、牛振明、孙金山:本院受理上诉人:孙伟;被上诉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东城支行;原审被告:山东恒丰实业有限公司、周南、孙连风、牛振明、孙金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478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强、吴晓红:本院受理上诉人:田军;被上诉人:李强、吴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民终538号案件的上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阳: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于艳兰: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全德银: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荣健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宁海支行诉你方(2018)鲁0612民初476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或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董鸿斌、曲晓: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方(2018)鲁0612民初40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石月华、王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2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马春燕:本院受理原告刘敬云诉你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8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丽: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方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8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王世江、于浩华: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56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125692.23元(计算至2017年8月21日),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两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计付逾期利息、复利等;2、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律师费44384元;3、确认原告对被告王世江抵押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伸南街8号4单元7号房产一套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爱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与你公司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1、被告退还原告投标保证金10万元及自2015年12月1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文、烟台市芝罘区弘景苑酒店、烟台天悦大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会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梁喜军、烟台振银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烟台金龙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泽鹏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共同为原告办理位于烟台市芝罘区杜家疃富景佳园小区39#楼西单元602号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向原告交付上述房屋的钥匙;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合计10820元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中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591民初681号原告东营市业明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之一、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430380元,并赔偿原告自逾期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暂计至2018年3月13日,79430.73元),共暂计:509810.73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分别定于第2日15时00分和第5日15时00分开庭(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永生、内蒙古蒙岳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591民初385号原告周天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之一、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27824.10元,利息146259.77元,以上共计874083.87元,并以727824.1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1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分别定于第2日10时00分和第5日10时00分开庭(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苑庆昌:本院受理了原告王立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惠民县人民法院 张兆州:本院受理山东滨澳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诉张兆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91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广东、秦琴、邹平县德利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磊、郑玉凤、山东邹平天兴置业有限公司、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孙立辉、解桂荣:本院受理原告李勇与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查封清单、追加被告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李玉洪:本院受理原告郑爱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27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马宝刚:本院受理的原告邵荷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43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郑爱兰:本院受理原告马清滨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魏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顺源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们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省博兴县天鹏鸭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们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月:本院受理原告薛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明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现通知你们按时出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冯超:本院受理原告苏海梅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4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邹平县人民法院明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刘召笑:本院受理原告成秋收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魏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兆荣:本院受理原告郭法礼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6民初4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邹平县人民法院明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王敦恩:本院受理原告荆传娟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请求依法确认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原告所有,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3日下午三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林元:本院受理吕淑梅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需对你已被查封的位于滨州市惠民县魏集镇通韩路魏集派出所以东山东滨州魏氏庄园酒业有限公司院内二层办公楼1栋、院内西侧车间8间、院内北侧车间2个自西向东依次为 14间和12间、办公室6间、院内东侧院落5排(各三间)房产价值进行评估。现向你送达《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定于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审判楼大厅西侧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室(财务窗口对面)选择评估机构。自选定鉴定机构次日起第30日(节假日顺延)领取评估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鑫航工贸有限公司、山东滨州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渤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请求撤销(2018)鲁1602执异4号执行裁定书,解除对滨州市渤海八路659号裕华苑 59号楼商铺11,产权证为2008120848号房产的查封。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8年7月27日下午三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大龙、王玲:本院受理原告任敏敏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共同赔付原告款项208000元、手续费2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陈汉明:本院受理原告韩砚波与被告刘希孟、陈汉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602民初49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陈京喜(身份号码372428196811190612)、宋书国:本院受理的原告侯坤芳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滨小民初字第7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苏勇:本院受理的原告侯明良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马霞、刘凤文、杨玉省:本院受理原告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19日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何伟国、刘爱英、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 2018年07月18日 08:50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口向北200米路西)第十七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高翔:本院受理滨州市黄河商场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你为被执行人一案,已依法作出了(2018)鲁1602执异27号执行裁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于渤、张春梅:本院受理杜雪卉申请执行(2016)鲁1602民初469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因申请执行人杜雪卉债权转让给刘波,本院依法作出了(2018)鲁1602执异24号执行裁定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韩海永:关于申请执行人杨万山与你和王芳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委托鉴定机构对韩海永名下所有的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政和街16号楼建设局3号楼1-301房产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17737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评估报告书、拍卖裁定书,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改利、黄乌救、滨州市鑫丰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齐国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17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郑林:本院受理原告刘增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2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刘兴武:本院受理原告李永红诉被告刘兴武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5民初2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兴县人民法院 赵敬洪:本院受理上诉人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马世恩、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6民终 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敬洪:本院受理上诉人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刘为帅、滨州市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滨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6民终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益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华义玉米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山东德利集团有限公司、公培星、付桂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16民初146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期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立起、王凯、李军、滨州浩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芳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展文才、马燕妮、韩立军、郭保连、邹平亿铭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与被申诉人杨维湖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春晖及山东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卫建及山东汇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及你们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牛明金:本院受理山东恒基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诉张恒、牛明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6民终221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阿波罗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司书虎诉山东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及你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民初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袁炳君、杨洪彩:本院受理上诉人付荣国与荆艳及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6民终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鹏厚经贸有限公司(原济南鹏厚经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盛达鲁东石材经营部诉德州大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滨州烟草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德州大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追加你公司作为本案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当事人申请书两份,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兴文、于飞、王青旺:本院受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诉山东双赢物流有限公司及王青旺,于飞,魏中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申请追加孙兴文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现本院依法向孙兴文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并向于飞,王青旺送达开庭传票及追加被告申请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丙华:原告高超与被告刘丙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丙华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高超欠款40万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么贵阳:本院审理原告路彩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杜建华、于兰英:原告杜振波与你们民间借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冠城镇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冠县人民法院 轩书江:本院审理原告苏玉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吕国月:本院审理原告马俊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武洪俊:本院审理原告徐蒙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王风英:本院审理原告童凤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王建君:本院受理原告焦章法诉你及牛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王新华、山东冠县一诺精工轴承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杜广英:本院受理原告田付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杜桂平:本院受理原告许荣芝诉杜桂平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3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刘国庆、李宪印:根据冠县人民检察院的再审建议,本院决定对(2013)冠民初字第108号刘国庆与周岐侠、聊城坤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宪印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冠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副本(再审裁定、中止裁定、恢复诉讼)、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欢城镇运河监狱公开开庭依次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刘国庆、李宪印:根据冠县人民检察院的再审建议,本院决定对(2013)冠民初字第109号刘国庆与周岐侠、聊城坤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宪印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冠民再初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副本(再审裁定、中止裁定、恢复诉讼)、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欢城镇运河监狱公开开庭依次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刘国庆、李宪印:根据冠县人民检察院的再审建议,本院决定对(2013)冠民初字第110号刘国庆与周岐侠、聊城坤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宪印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冠民再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副本(再审裁定、中止裁定、恢复诉讼)、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欢城镇运河监狱公开开庭依次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刘国庆、李宪印:根据冠县人民检察院的再审建议,本院决定对(2013)冠民初字第111号刘国庆与周岐侠、聊城坤泰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李宪印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再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冠民再初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副本(再审裁定、中止裁定、恢复诉讼)、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微山县欢城镇运河监狱公开开庭依次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山东聊城江北铁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永昌泰钢结构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1502民初76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凤凰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郝哲平、龙海红: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二被告支付代偿款364963.02元;二、判令二被告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损失(以364963.02计算按年利率6% 计算);三、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龙泉法庭2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滕州市人民法院 郑建芝:本院受理原告郭万坤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民初41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种涛:本院受理原告王正梅与被告种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3民初1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宋君儒、孙卫卫:本院受理原告马国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志、陈旭:本院受理原告马国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12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庆福:本院受理原告枣庄东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23日0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显军:本院受理吴红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邵明安、巩常法:本院受理原告高辉诉你们、谢云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3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陶庄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刘大耐:本院受理原告张运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曹刚:本院受理原告曹冠皓、曹俊航、曹卿心与被告曹刚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3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单立壁,石里强,于合,王正伟:本院受理原告程龙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丁洪生:本院受理原告巩存豹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吴敌商贸有限公司、吴敌、孙铭晨、孙宝玉:本院受理原告刘晓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娄锋:本院受理原告齐玉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来本院邹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孔祥辉:本院受理原告张冬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3民初2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杨晓花:本院受理原告张正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邹坞中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朱服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其飞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892号案件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6月11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平、枣庄市英樱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孟莉诉你们与被告丁德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孟莉就(2017)鲁0402民初2212号判决书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褚夫亮、孙苋苋:本院受理原告提亚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海文、李强、黄永斌:本院受理原告马宁东、李明银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696、1697号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8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姬腾飞:本院受理原告武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904号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成举: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娟与被告吴成举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26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孟庄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卫东、宗萍:本院受理原告刘成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正宏包装有限公司 滕州市耀华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郢商贸有限公司 吕栋梁 焦先艳 郝丽丽聂荣 君 石建华 徐 磊 张和平: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02民初317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三洋煤炭有限公司、山东欣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鹏、马凤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25日0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滕州市创展门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润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市良宇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岳增强、黄凤杰、岳增晓、刘兆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13日上午09时与9时4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百灵中央空调集团有限公司、济宁跃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曲阜百灵中央空调有限公司、路庆彬、柏庆芝: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13日上午10时20分、11时与下午14时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壮冠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大卫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凯铭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铭泽实业有限公司、田卫建、王文、田艳秋、王振国、王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07月12日上午09时40分与下午14时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原告九江三志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刚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3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海洋、赵星飞、宋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诉被告刘海洋、赵星飞、宋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2民初2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洪花:本院受理原告戴德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0405民初1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郭海龙、李树花:本院受理原告刘建党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5民初1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陈连波、王珍、郝学明:本院受理原告刘雷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5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高彦玲:本院受理原告种传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宋士文、张坤元:本院于2018年3月9日对原告王若琦诉你们与枣庄骏福汽贸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枣庄骏福汽贸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9003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李豹、马静静、李杰、李思营: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李鹏、刘怀国、许会: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刘怀国、刘陵芹、范广成、李鹏: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法奎、李守荣: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枣庄鑫利达工艺品有限公司、吴国良: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枣庄雅禾纺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枣庄鑫利达工艺品有限公司、吴国良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鲁0404民初4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高消费令及(2017)鲁0404执131号执行裁定书。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武连友:本院受理原告马守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4民初 153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峨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郭圣民:本院受理上诉人刘振凤因与被上诉人郭圣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刘振凤申请撤回上诉,本院裁定予以准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民终26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刘振凤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2640元,减半收取1320元,由上诉人刘振凤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稳涛:本院受理原告王鸟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日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于卫东:本院受理原告苏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02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300000元,负担诉讼费和保全费787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诚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香波、王爱妮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鲁0602民初10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李香波、王爱妮办理坐落于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3-8-1603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偿付原告李香波、王爱妮2014年10月11日至2017年8月31日的逾期办证违约金36071.32元;负担诉讼费5398元。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松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林少林、靳雪: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鲁0611执29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文书:1、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16)鲁0611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应在逾期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2、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评估、拍卖本案抵押物【林少林名下的位于栖霞市庙后镇政府驻地101铺不动产一处,房产证号: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6849号,(面积:2155.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栖国用(2013)第281140号(面积:986.30平方米)】,并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选择评估机构日期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到本院技术室与申请执行人见证评估机构的选择。本公告自见报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日期遇节假日均顺延。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满洲里玉隆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东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陈爱权(身份证号320825196111234938):本院受理原告肖维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