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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山东法制报法院公告三版电子版82918609

时间:2018-08-07 12:14来源:未知 作者:fz001 点击:
吕葆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行与被告吕葆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
吕葆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阴支行与被告吕葆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阴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5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沂水铭达矿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码3030005123380264、出票日期2017年11月17日、出票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中铁十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拾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8年5月1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7月31日判决:一、宣告沂水铭达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3030005123380264、出票金额伍拾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沂水铭达矿业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臧大峰: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执异122号一案,申请人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济南国信典当有限公司诉臧大峰典当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做出(2018)鲁0103执异12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裁定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原告陈文荣与被告李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102民初418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私享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辉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2民初61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件;2.被告返还原告48450元装修费并赔偿原告10200元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旭晨: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黎明与被上诉人李翠芝及原审被告孙旭晨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民辖终584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霞,张云吉:本院受理原告白岩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全部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5年6月16日起按年利率6% 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2、本案案件受理及其他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雪峰、张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冀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104民初446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尹秋吉、韩敬:本院受理原告李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17)鲁0112民初3519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1、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2、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均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2018)鲁01民辖终487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杨洪涛:本院受理原告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0102民初4071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燕山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蔡高民、仪萌:本院受理原告李鹏诉被告蔡高民、仪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鹏、王慧丽:本院受理原告王超与被告李鹏、王慧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民事裁定书(保全)、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鞠强:本院受理原告孙丽洁诉被告鞠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2民初61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原告李应芹诉被告王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周长盛:本院受理原告刘淑清诉被告周长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胡赛男、刘超:本院受理原告杨海诉被告胡赛男、刘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14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史宽望、蒋丽萍:本院受理原告宫新诉被告史宽望、蒋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付剑飞、尹丽梅:本院受理原告张山诉被告付剑飞、尹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毅: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被告李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桂莲: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岩诉你(2017)鲁0102民初642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郝昱硕:本院受理的原告滕建深诉你(2018)鲁0102民初616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补正),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向前: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莉诉你(2018)鲁0102民初1175号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孙中兴、张莲香:本院受理原告窦建国、窦建叶与被告孙中兴、张莲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胡庭成:本院受理原告刘毅与被告胡庭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102民初205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4: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肖青松:本院受理原告夏育红与被告肖青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鲁0102民初174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3: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宋孝珍、张恒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纪祥新、宋孝珍、张恒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018)鲁0102民初1778号民事裁定书(管辖)、被告纪祥新管辖权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泉泉:本院受理原告尚振民诉被告杨泉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鑫: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海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张海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谢爱云、淄博嘉业陶瓷厂:本院受理原告王晓辉与你们及张甫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赵艳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1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洪霞:本院受理原告李娟诉被告李峰、王洪霞、第三人李宝金、淄博旭浩泡沫制品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王爱军、济南瀚驰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0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诗泉:本院受理一汽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樊斌:本院受理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军、王珊珊:本院受理原告邓平之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耿代晶、李中牛、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12民初6481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耿代晶、被告李中牛偿还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6992元、利息7272.05元、费用3610.35元,共计27874.4元(截至2018年3月30日),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原告对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原告依法对被告耿代晶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鸿林、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12民初6484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李鸿林偿还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 14742元、利息5582.31元、费用3695.73元,共计24020.04元(截至2018年3月30日)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原告对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原告依法对被告李鸿林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9点4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宋传栋、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0112民初6488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和廉政监督卡。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宋传栋偿还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63000元、利息31305.32元、费用11468.15元,共计105773.47元(截至2018年3月30日),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判令原告对被告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内的保证金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原告依法对被告宋传栋的抵押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0点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缺席审理。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家涛、陈克凤、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6491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2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史利帅、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6482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2日9时整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韦在超、张伟、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647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2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元柱、山东智联担保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648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2日14时整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陈东彦:本院受理原告徐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返还借款858000元,支付违约金13000元,损失19000元,合计890000元;二、判令被告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延期还款利息84103.45元(本金130000元自2017年12月20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本金728000元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李培勇:本院受理(2018)鲁0102民初524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闫金生:本院受理原告郭德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众创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方志香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作均:本院受理的原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诉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韩家胜: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佩佳与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3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陡沟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婕、陈正军、陈庚昊、陈琳、山东百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杨盼申请执行本院(2016)鲁0102民初295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2执字第1419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通知书,责令你(单位)自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责令履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通知书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张莹、李建英、山东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诉你们(2018)鲁0112民初5708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9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时玉娟、张家双、刘龙、高伟、焦光灿、汤正涛: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3080、3105、3106、3107、3109、31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勇、左俊山、李军江、田立国、刘兴亮、王海涛、季世堃: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3060、3061、3062、3066、3067、3069、3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以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曲杰、叶铧、王孝霞、徐勇、顾业红: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9日9时、10时、11时、14时、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兆建、李霞、魏海燕、蔡英琴、王永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9时、10时、11时、14时、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俊: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6日9时、10时、10时45分、11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楼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兆东、高玉玲:本院受理原告吴友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12民初896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一、被告李兆东偿还原告吴友杰借款300000元;二、被告李兆东、高玉玲偿还原告吴友杰借款10000元;三、被告李兆东支付原告吴友杰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 计算;四、被告李兆东、高玉玲偿还原告吴友杰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9月29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 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3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宪辉:本院受理原告张本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一庭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成明: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9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钊: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9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雅琼: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9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晓冉: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济南分中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民初29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马丽、李怀勇:本院受理原告信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及证据等诉讼材料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文彬:本院受理(2018)鲁0103民初4850号,原告刘彦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兴翠:本院受理原告赵斌诉刘兴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两个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少审庭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付华、巩方强:本院受理原告王继军与被告付华,巩方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91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入民法院。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玉峰、李元善、吕红民、马玉德: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2018)鲁01民初1165号与公司有关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一宗、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迅力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山东润源实业有限公司、刘新利、刘长山: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2017)鲁01民初1553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一宗、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爱军、郭海云:本院受理原告于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时间为答辩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彭树青: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办事处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老区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学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房地产管理局济南办事处诉你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通知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使用说明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陡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天山区二道桥市场艾则孜江地毯店、艾则孜江·阿布力米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创艺地毯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陈户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滨州晨宇能源有限公司、温明静:本院受理上诉人滨州中信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滨州晨宇能源有限公司、牟秀强,原审被告温明静追偿权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6民终443号民事裁定书。公告后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上诉人王丽丽、被上诉人李学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志刚、王梅:本院受理了原告辛爱霞、孙玉芳、李坤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芳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侯加刚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结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1626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田启锋: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诉你金融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26民初14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付秀仙:本院受理原告怀波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孙矿民:本院受理耿东滨与你、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对本院做出的(2017)鲁1602民初4310号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金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博翔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请求一、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份抚养费,计28511.47元(36789元÷12月×30%×31个月);二、依法判令被告自2018年8月份起向原告支付919.72元/月抚养费至原告18周岁。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30日下午十四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罗海波、盛金玉: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与你们及山东翔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市辉腾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伟帅、钟秀丽:本院在执行张娜、李太发申请执行刘伟帅、钟秀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刘伟帅、钟秀丽)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委托山东三一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鲁三一房估字【2018】第20041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本院生效的(2015)滨商初字第323、32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依法对你们共有的位于滨州市渤海六路828号领袖华庭2号楼3-602室房产进行拍卖。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森邦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众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46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淄博信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延辉诉你们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任海滨、朱华: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凯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牟胜利、周玉芝: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融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吴志强、成秀丽: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融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梁仁辉、梁先:本院受理原告滨州骏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连义、魏秀芬: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与被告山东龙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天龙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金利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王连梅、王亦津、王连义、魏秀芬、王增明、魏美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民初34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李胜田、李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县支行与被告李胜田、李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1民初29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惠民县人民法院

    王建民、杭秀华:本院受理焦兆国申请执行你王建民、杭秀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山东金桥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你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上泉村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5.43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房地产估价报告书,经过六十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逾期本院将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你名下固定财产。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季茂军、徐灿爱: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杜圣河申请执行季茂军、徐灿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被执行人季茂军所有的位于泰安市迎春小区24号楼3单元4层东户(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305570号)房产,2018年7月25日,买受人王鹏以52.36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泰安市迎春小区24号楼3单元4层东户(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305570号)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王鹏所有。该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鹏时起转移。买受人王鹏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现予公告送达,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查传忠: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甄奎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查传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1739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崔静、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泰安九源钢结构有限公司、泰安天特钢材贸易有限公司、吕衍齐:本院受理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对被执行人泰安鑫瑞重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钢材大市场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4)第D-0070】及地上附属物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山东创正电气有限公司以1666980元的最高价竞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恢83号之二拍卖成交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李学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学菊诉被告泰安市国土资源局、被告泰安市人民政府房产行政撤销纠纷一案,因你与本案的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现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丰坚:本院受理原告赵厚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8)鲁0983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邹长新、杨峰、张效海、辛显齐、王克雷、辛成会、景继东、亓振山、冯元成、吕光明:本院受理的莱芜市万隆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邹长新、杨峰、张效海、辛显齐、王克雷、辛成会、景继东、亓振山、冯元成公告送达(2017)鲁12民初72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鲁12民初72号民事裁定书,同时向吕光明公告送达(2017)鲁12民初7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邹长新、杨峰、张效海、辛显齐、王克雷、辛成会、景继东、亓振山、冯元成如不服(2017)鲁12民初72号民事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如逾期,(2017)鲁12民初72号民事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卢波:本院受理的莱芜青松建筑有限公司和你、李军、杨德军、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德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军英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德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执行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金斗、李庆军:本院受理原告李德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莱城工业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周禹、郑翠丽、郑维涛、靳化芝:本院受理原告孟兆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2018)鲁1202民初3119号原告魏元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2018)鲁1202民初3122号原告马文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鹏:本院受理原告李文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全河:本院受理原告孟昭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谷立群、张延明、高萍、李卿:本院受理的张延涛诉谷立群、张延明、高萍、李卿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2018)鲁1202民初3257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亓树学:本院受理原告刘汝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郑玉华、程红芳、程遵业、吕军昌:本院受理原告魏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202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莱城工业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顺得斋商社、邹光侠、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2017)鲁1202行初28号],原告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莱城区城乡建设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顺得斋商社、邹光侠、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2017)鲁1202行初29号],两案合并审理,现已审理终结,裁定书送达后,原告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行初28号、(2017)鲁1202行初29号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新春:本院受理原告朱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玉长、齐玉良、何军、牛得丰、尹成钢: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利民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3民初2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朱江:本院受理姚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203执62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公告内容如下: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被执行人朱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爰明:本院受理原告秦珂诉被告刘爰明离婚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8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吴军强、吕新燕:本院受理原告李绪兵诉被告吴军强、吕新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6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许长刚:本院受理原告李乃伟诉被告许长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8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进行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刘纯彬、段春燕:原告高如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156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203民初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刘纯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高如义借款本金126000元及利息(分别以2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76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均按照年利率6% 计算。);二、驳回原告高如义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万恒通用水泵有限公司:原告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1203民初1101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3民初11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济南万恒通用水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36461.2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郑海鹏:原告亓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民初33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203民初3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亓建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赵忠站:本院受理原告徐先雷诉被告赵忠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8)鲁1722民初26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杜桃、陈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翟志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郑效奎、侯文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孙海军: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飞、陈晋香:本院受理原告王蒙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2231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26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璐:本院受理原告相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孟繁荣、刘芹、吴会贵、莱芜荣华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春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18年10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四菊:本院受理原告王东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叶平:本院受理原告宋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立伟、枣庄市鲁丰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远诉你们与李新昌、刘召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成举:本院受理原告王秀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孟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超、刘坤、刘佳奇、王健、崔灿: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市中民初字第220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洪凯:本院受理原告梁龙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长静: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市海鑫化工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02民初455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彦:本院受理原告董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兴兴:本院受理原告杨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02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许原告杨建与被告刘兴兴离婚;二、驳回原告杨建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税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海洋:本院受理原告任泽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继堂、枣庄继堂食品有限公司、枣庄好运来木业有限公司、张庆功:本院受理原告张明军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31日09时00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中华:本院受理原告蒋安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成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中劳联劳务服务连锁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民初8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中天丝绸有限公司、山东鲁台造纸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林德成、朱秀英、林森: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核心与被上诉人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枣庄市中天丝绸有限公司、山东鲁台造纸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林德成、朱秀英、林森、李振忠、李永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民终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森凯园艺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市金土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振兴支行、原审被告枣庄市市中区森凯园艺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民终167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方信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吴先英、杨春庆:本院受理原告仲肇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683民初37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发世、史新菊:本院受理原告任立东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发世、史新菊: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涵: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狐狼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诉你演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日辉:本院受理原告曲鲁艳与被告张健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3民初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你偿还原告曲鲁艳借款本金42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侯玉杰、潘菊花、侯玉成、苗启云、卞桂君、韩清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路旺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97462.58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耿成、周美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李锋、李振彬、牟云豹、于岐霞、刘学锋、顾秀萍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陈宥名、周玮丽、张林涛、王雪玲、张耿成、周美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及刘学锋、顾秀萍、施沛林、周子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小额债务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忠伟:本院受理原告莱州市宸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查找不到你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给付欠款154200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沙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蒋晓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卞建凤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不准你与卞建凤离婚。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限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张发世、史新菊:本院受理申请人宁建业与被申请人张发世、史新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83民初3668-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莱州市人民法院

    候长城:原告郭艳艳与被告候长城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准予郭艳艳与候长城离婚;二、原、被告婚生女儿侯志敏随郭艳艳生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812民初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兴达纸业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晨东经贸有限公司、陈震、刘丽、魏桂云、颜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昌华煤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宁市兖州区兴达纸业有限公司、兖州环亚挂车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环亚重钢结构有限公司、济宁市广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晨东经贸有限公司、陈震、刘丽、李瑞兰、谭青鹏、谭丙跃、谭青海、谭敏、魏桂云、颜艳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12民初18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济宁市兖州区兴达纸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代偿的银行贷款本金150万元、已垫付的利息101193.76元、支付自代偿之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依法判令其余十三被告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兴隆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马建涛、代常青:本院2018年6月21日(2018)鲁0812民初394号所判决的原告蔡明、马淑红与被告颜勇、马建涛、代常青案外人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被告颜勇不服,提出上诉。我院将向你们送达上诉状。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张小霞:本院受理原告李海军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于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杜海霞:本院受理原告郭玉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曹建军:本院在执行张团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8年5月10日扣押了你所有的北京现代小轿车一辆车,牌号:(鲁H9988Y),并于2018年5月16日作出司法鉴定价格评估,2018年7月9日作出拍卖执行裁定书,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价格评估报告及本院作出(2017)鲁0827执1134号之一拍卖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司法鉴定价格评估报告、执行裁定书,逾期则作为送达。

    鱼台县人民法院

    吴凯、刘承环: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883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矿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王洪利:本院受理原告王介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矿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国基泰煤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胡从华: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建筑材料总公司诉你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5)邹民初字第2562号民事裁定书。原告邹城市建筑材料总公司不服该裁定,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矿区法庭递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邹城市人民法院

    刘伟、陶召法、曹广荣: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萍诉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邹商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自送达上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逾期不递交上诉状、答辩状,本院即将该案一审卷宗及相关上诉材料移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中阔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家顺:本院受理原告李作峰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州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洪海、朱林财:本院受理原告李作峰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程洪民、赵晓静:本院受理原告李凡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赵世彤、程洪民:本院受理原告李凡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宇楠:本院受理原告刘传利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孙文凤:本院受理原告田慧慧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邹城市天金服饰有限公司、庄建军、李宁:本院受理邹城千诚物资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顺延)在本院城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白彩英:本院受理原告刘守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江苏跳跳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圣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唐夫芳、杨勇:本院受理原告周腾飞诉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盛振波:本院受理原告唐宪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峄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城市人民法院

    郭仙:本院受理原告刘胜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李冬梅:本院受理原告张振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顾克平、齐知连:本院受理原告邹城市博众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盛振波:本院受理原告李克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杨广建:本院受理原告韩秀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4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蔡非: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峄山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徐文新、孟庆祥:本院受理原告常宪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9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彭召玲:本院受理原告苗金玉诉李虹等及第三人彭召玲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作出(2018)鲁0883民初2583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苗金玉不服该裁定,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可在十五日内向本院城区法庭递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邹城市人民法院

    孔凡晶、恒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张军、杨传洪:本院受理原告张开朋诉你们安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883民初1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许兴旺: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鑫合聚商贸有限公司、逯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883民初23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城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城市人民法院

    济宁新基禹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炬燊重工有限公司、刘广房、刘青、李虹霞、王鲁波、储凡蕊、李号号、李井军、王其叶: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民初576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诚盛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正昌源工贸有限公司、济宁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李健、于长霞、岳跃水、范新春: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民初576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青保伟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济宁科苑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圣合工贸有限公司、李健、张辉、陈永萍、王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811民初576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柳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石岛支行与被告柳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082民初62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汪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支行与被告汪刚、印照亮、陈健、李春成、曲文龙、刘永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烟台微服思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碧陆斯进出口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82民初 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韩松木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三和涂料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082民初4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老宋烧烤店(宋振仁):本院受理荣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荣城执罚决字[2017]040602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丛安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与被告丛安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4008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荣成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岳福君:本院受理孙永全与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令然、邱子展:本院受理原告张志杰诉你(2018)鲁0612民初143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宋鑫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赵盛果(赵胜国):本院受理原告烟台斯诺家纺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2民初2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宋益刚、李尉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恒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鼎和装饰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为: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188000元、网络安装工程款21836元)、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6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五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顾伟新、王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九隆支行诉被告顾伟新、王丹、烟台三水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芝民一初字第264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顾伟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九隆支行贷款本金 330472.68元、利息及逾期利息13262.47元(暂计至2015年2月3日),同时自2015年2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仍按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6456元、保全费2270元,由顾伟新负担,被告王丹、被告烟台三水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强:本院受理的原告夏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或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1940元,同时自2015年8月19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付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天莱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蒙特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611民初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烟台典尚服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你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611执398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下列文书:1、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你公司在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动履行本院(2016)鲁0611行审9号行政裁定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应在逾期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2、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如未按上述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评估、拍卖你公司现存于烟台百立兴纤维有限公司的缝纫机,并同时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拍卖裁定书和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选择评估机构日期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到本院技术室与申请执行人见证评估机构的选择。本公告自见报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日期遇节假日均顺延。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徐红星(身份证号:231023198007211412):本院受理原告李豫湘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11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李娜 (370602197001275542)、李波(37060219710525552X)、烟台金域邦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78231955-X)、烟台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57048648-7):原告王虎起诉你们及徐玉英、徐敬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发回重审,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李娜立即返还原告借款450万元,支付利息1266000元(自2015年1月10日起计算至2016年3月6日止),并自2016年3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年利率24% 计付利息给原告,同时由被告徐玉英、徐敬伟、李波、烟台金域邦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烟台新起点家具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徐玉英、徐敬伟及你们共同赔偿律师费 23万元,以上合计5996000元,并负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潘清波、刘宝辉、陈福海、邓茹萍、潘超、张玉玉、陈福明、王美丽、殷群合、张来燕、潘青奎、郭美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雷沃阿波斯潍坊农业装备分公司与你们及巴州沃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巴州沃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7)鲁0704民初258号民事判决,已向我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我院定于2018年10月8日08时45分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到庭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fz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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